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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淦河二期系统治理工程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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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9/2 22:21:46  作者:  来源:  查看:43  评论:0

招标编号:XAZX-202209SL-005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淦河二期系统治理工程已由湖北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咸宁市咸安区淦河二期系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水利复【2022】5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咸安区淦河二期系统治理工程项目管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安区

建设规模:工程规模为中型。

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桂花段(桩号 45+050~52+341)堤防加固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其中一至三标为施工标,四标为监理标,本标段为第二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9-30

合同估算价:1030.51万元

2.3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4)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预算员(或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证(含培训合格证);(5)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河道堤防整治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材料(包括业绩汇总表以及中标通知书、合同等附件)为准);(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出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9月03日至2022年09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严格考勤制度,在项目施工期内,用人脸识别考勤机对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进行全程考勤(3)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它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包含已发布的中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隐瞒在建工程导致中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无效。投标人项目经理若有在建工程但已变更的,须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必须以扫描件的形式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未提供的中标无效(4)投标人近三年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根据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6) 74号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规定,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合同签订前,严格落实农民工支付“五项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专用账户和人工费分账制度、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以及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建立相关农民工工资台账。(5)从工程招标开始至工程建设完成期间,不允许中标单位变更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中标单位确需变更项目经理的,应提供以下真实的证明材料,并将变更手续报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核准。①因长期疾病、长期出国、长期学习、工作变动不能履行职责;②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③因犯罪或涉嫌犯罪被羁押;④因失误或过错造成工程严重损失,项目法人依照合同责令更换。(“6.投标相关事宜”中第(2)、(4)、(5)条为构成本项目合同的一部分)。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安区淦河二期系统治理工程项目管理部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12号

邮编:437000

联系人:胡科长

电话:13971814006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

代理机构: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路5-2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北主楼2单元12层04号

邮编:430070

联系人:邹工

电话:027-81813065转813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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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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