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郧县兰家庄、龙潭沟、南沟3座一般小(2)型及周庄、四个田2座新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十堰市水利水电局以十水字【2013】126号、十水字【2013】127号、十水字【2013】128号、十水字【2013】129号、十水字【2013】130号批准建设,资金计划已下达(鄂财建发【2014】5号、鄂财建发【2014】57号),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郧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 郧县龙潭沟、南沟2座一般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郧县兰家庄一般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第三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郧县四个田新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第四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郧县周庄新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至施工第四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具有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具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5)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且以上项目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证明材料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人员聘用合同、投标单位出具的员工工资证明及社会保险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6)近三年内[(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承担过一项及以上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业绩,该业绩证明材料应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7)财务状况良好(以提供的2011、2012、2013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2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3.3 各投标人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
3.4各投标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代理公司在开标前统一查询,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时同时提供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所需的资料:见附件1,所需资料装订成册,报名时同报名资料一起提交招标代理公司。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郧阳区城关镇城北路9号,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6楼)购买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至第四标段:请派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共同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
(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水利工程类专业项目经理证书(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持有临时执业证书))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的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
(5)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6)外省企业的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
(7)近三年内承接过一项及以上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业绩,该业绩证明材料应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8)2011、2012、2013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9)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附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人员聘用合同、投标单位出具的员工工资证明及社会保险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10)投标人只能选取上述标段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5.3 本项目每标段招标文件:1000元/套,报名时即缴纳,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招标文件邮寄。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详情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公告同时在《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xzbzx.com)、《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http://www.hbsmzx.com)上发布。
招 标 人:郧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郧阳区水利水电局
联 系 人:郭家庆
电 话:0719-722316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人民北路98号武当广场6号楼1单元1505室
联 系 人:柯楠
电 话:0719-8123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