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市浪河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湖北省水利厅以鄂水利复【2014】173号批准建设,资金计划已下达(鄂财建发【2014】255号),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法人为丹江口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第四标段(监理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
丹江口市浪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监理。
计划工期:36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
(2)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内(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监理合同签订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及以上的类似工程建设监理业绩。
(4)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中国水利协会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
(5)投标人须具有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3.2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3)本项目投标人同时具备施工及监理资质的,只允许选择任意一项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3月6日。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办理成为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后,请派代表于2015年3月6日至2015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并在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行政服务大厅招投标窗口持相关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监理标段:请派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共同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必须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
(3)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5.3 本项目监理标段招标文件:200元/套,报名时即缴纳,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招标文件邮寄。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 月27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二开评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丹江口市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djk.com.cn)、《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http://www.hbjh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丹江口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
地 址:丹江口市水务局
联 系 人:余 刚
电 话:0719-523699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人民北路98号武当广场6号楼1单元1505室
联 系 人:柯楠
电 话:0719-8123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