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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

襄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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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3/1 9:37:52  作者:  来源:  查看:41  评论:0

招标编号:XYSZ-JSGC202303SZ-01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EPC总承包已由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襄发改审批【20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市排水设施收费监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和市本级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襄阳市排水设施收费监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

建设规模:(1)襄南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面积约90亩,土建和设备安装规模均为5万吨/天。(2)污水收集管道。配套建设襄城区尹集至余家湖DN400-DN1500污水收集管道约20公里。(3)中水管道。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尾水管至余家湖工业园区DN500-DN800中水管道约14公里。(详见发包人要求)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不含涉铁部分)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其它专项工作;施工图范围内所有设施设备的采购、施工、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单机和联动调试、项目性能测试、技术支持、污水处理厂技术培训、配合验收、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详见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录,以本招标公告附录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本招标施工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3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1、开标时按照规定的时间内签到,收到投标文件解密消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解密。2、本项目依据《襄阳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实施“评定分离”改革暂行规定》,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襄阳市排水设施收费监理处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松鹤路5号

联系人:马主任

电话:0710-3355169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路5-2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北主楼2单元12层04号

联系人:杜工

电话:027-81813065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路市民服务中心(中原智慧港)三楼

联系人:住建局窗口

电话:0710-3224883

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路市民服务中心(中原智慧港)四楼

联系人:管理科

电话(传真):0710-3271026

电子邮箱:

2023年03月01日

附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 投标人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无亏损,须提供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均须提供;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①或②业绩之一:①投标人为独立投标的,应具有独立承接的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同时具有类似项目设计和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含EPC、BOT、BT、PPP等);②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含EPC、BOT、BT、PPP等),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含EPC、BOT、BT、PPP等)。

注:(1)类似项目是指:处理量3万吨/日及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厂项目或投资额4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包含污水处理厂或再生水厂或污水管网相关内容)。(2)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④项目业绩中要求的相关指标在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均未能体现的,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

3.1.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注:第①-⑧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或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本项要求做出承诺或声明。

3.1.6 人员要求:

3.1.6.1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2)担任过1项处理量3万吨/日及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厂项目或投资额4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包含污水处理厂或再生水厂或污水管网相关内容)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④项目业绩中要求的相关指标在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均未能体现的,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3)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提供承诺书)。

3.1.6.2 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及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1.6.3 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3.1.6.4 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资格: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 3 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3.1.6.5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由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承诺其他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3.1.6.6 以上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在本单位缴纳的 2022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信息登记,提供信息登记截图,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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