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湖北省发改委(鄂发改审批服务〔2014〕266号)文批复(招标编号:TCGGZY20150317-07),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通城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人为通城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湖北省咸宁市陆水干流重点河段防洪治理工程通城县段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技施设计及相关专题报告和相关勘测勘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行业(河道治理)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河道治理工程)设计业绩;
(4)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3日止,每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及获取资料地点: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通城县便民服务大厅五楼(银山广场旁边楼)。
4.3 购买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费用:每套售价600元,网员信息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 23 日10:00时整,地点: 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城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通城县水利局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890724448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路5-2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北主楼
2单元12层04号
联 系 人:祝永辉
电 话:027-81813065转816
传 真:027-81813065转801
网 址:http://www.hbjh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