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阳县201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招标已由咸发改审批[2014]34号文批复,项目投资计划已下达。招标人为崇阳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内容坡改梯、蓄水池、沉沙池、截水沟、排水沟、田间路、生产路、塘堰整治等。
2.2建设地点:崇阳县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5年6月
2.4本次招标分为2 个标段:
第一标段:崇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2014年度白霓项目区铜钟片、路口项目区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崇阳县2014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建设监理。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第1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须具有所在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2013年1月1日起,任意连续缴纳6个月即可证明)。
(5)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中标通知书的日期为准,下同)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6)投标申请人必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和咸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备案登记表》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7)近二年(从2013年3月至今)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以企业注册地和业务发生地(崇阳县)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时间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时间为准。
(8)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提供近三年(2011、2012、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第2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中标通知书的日期为准,下同)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建设监理业绩。
(4)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证书,项目总监须具有所在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2013年1月1日起,任意连续缴纳6个月即可证明)。
(5)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监理工作的需要。
(6)投标申请人必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和咸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备案登记表》方可参与投标活动;
(7)近二年(从2013年3月至今)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以企业注册地和业务发生地(崇阳县)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时间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时间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
5.2 第1标段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被委托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上证件在报名时提供原件审查报名资格,同时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3 第2标段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被委托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注册证书,以上证件在报名时提供原件审查报名资格,同时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4获取时间:2015年5月4 日至2015年5月 8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5.5获取地点: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阳县天城镇隽北大道发展大厦4楼)。
5.6 购买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费用: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 27 日9:00时整,地点: 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阳县天城镇隽北大道发展大厦4楼);
6.2开标时间为2015年5月 27 日9:00时整,地点: 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阳县天城镇隽北大道发展大厦4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崇阳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
联系人:饶恒
电 话:1837152564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俊
电 话:027-81813065
2015年4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