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当阳市赵湖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当阳市河道堤防管理局,建设资金已由鄂发改审批服务[2014]110号、鄂发改投资[2015]327号和鄂财农发[2015]42号文通知下达,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省当阳市赵湖闸位于当阳市漳东平原河溶镇赵湖村,沮漳河左岸桩号29+860处,为赵家湖水库泄洪渠、输水渠至沮漳河的控制性节制闸,灌溉面积12万亩,排涝面积5.6万亩,是集灌溉、防洪、排涝综合应用功能的中型涵闸。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如下:①闸室段上部排架及交通桥拆除重建、底板及闸墩加固维修;②进口翼墙段、出口第三节翼墙段拆除重建;③斜槽底板加厚、出口消力池及海漫段拆除重建;④进口渠道疏挖100m,护砌50m,出口渠道疏挖980m、护坡100m;⑤更新闸门及启闭机;⑥配套相应的管护设施。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 投标人须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4) 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提供证书原件)
(5)投标人须取得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外省投标企业须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拟任项目经理、五大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须提供信用等级证书和登记表的相关证书原件)
(6)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涵闸新建或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业绩;(提供施工承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2012、2013、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3.2 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交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3.5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本招标项目中,发包人将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中标人安排在本项目的关键岗位的人员实行“压证上岗”。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27日北京时间上午 9 时 00 分止,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后,方可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专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4.2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9月16日北京时间上午 9 时 30分前通过 CA 认证锁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招标文件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拾万元 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多标段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8月6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当阳市河道堤防管理局
地 址: 湖北省当阳市水利局
邮 编: 444100
联 系 人: 佟良松
电 话: 13972581924
招 标 代 理 机构: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路5-2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北主楼2单元12层04号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祝永辉
电 话:027-81813065
传 真:027-81813065
时 间: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