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江大堤综合整治工程荆州区堤段土地复垦工程招标公告已由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2016-19号批准招标,实施方案已批复,资金计划已由发改投资【2012】4068 号文件下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荆州区荆江大堤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为2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
第一标段:桩号788+000-810+350段的土地复垦工程;
第二标段:桩号761+500-788+000段的土地复垦工程。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建设地点:荆州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1)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水利工程类专业项目经理证书(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
(5) 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示官方网页截图)至少承接过一项及以上土地复垦施工业绩;
(6) 须具有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7) 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具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5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管理办法,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的人员备案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4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采用鄂价工服[2015]29号文件,中标人须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以招投标中标金额为基数,按交易项目,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式收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年 5月 18日 9 时 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分别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 10 楼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03 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ggzy.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http://www.hbjhzx.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荆州区荆江大堤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区郢都路104号 地 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一路武大科技园兴业楼北楼二单元1204
邮 编:434020 邮 编:430000
联 系 人:周俊 联 系 人:吕奇波
电 话:17771610966 电 话:18171192020
传 真: 传 真:027-8181306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bsmgczx@126.com
网 址: 网 址:http://www.hbjhzx.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账 号: 账 号:5248200001810200046447
2016 年 4 月 19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因非承包方原因合同工期内工程未完工且工程已完成80%以上的工作量的,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