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阳市2017年度南渠、大李沟清淤工程已由襄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计划资金已下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襄阳市河道堤防管理局,招标人为襄阳市河道堤防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主要招标内容:对南渠、大李沟进行全面清淤。
建设地点:襄阳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需取得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或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襄阳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考核评价结果为白色级及以上。拟任本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经理)需与其在襄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考核评价所登记人员相符。外省投标企业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同时还需与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相符;
(4)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承接过一项河道清淤工程施工业绩;
(5)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6)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以企业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4投标人不得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市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简称市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www.xysztb.gov.cn,下同)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规程》。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7年3月19日9:00时至2017年4月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市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市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襄阳市樊城区炮铺街3号四楼)报名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襄阳市人民政府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襄阳市河道堤防管理局
联 系 人:刘工
联 系 电 话:189722896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路5-2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北主楼2单元12层04号
邮 编:441400
联 系 人:甘维军
电 话:15111487404
传 真:027-81813065
日 期: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