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阳区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十堰市郧阳区水务局、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以郧发改【2017】61号文批复,计划资金已下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法人为十堰市郧阳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人为十堰市郧阳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大柳乡、南化塘镇、白浪镇、刘洞镇、梅铺镇、谭山镇等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PE(含PE复合管)管材采购,采购量260吨以内。
第二标段:青曲镇、城关镇、谭家湾镇、杨溪铺镇、安阳镇、白桑关镇等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PE(含PE复合管)管材采购,采购量260吨以内。
第三标段:五峰乡、柳陂镇、茶店镇、青山镇等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PE(含PE复合管)管材采购,采购量240吨以内。
第四标段:叶大乡、红岩背林场、鲍峡镇、胡家营镇等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PE(含PE复合管)管材采购,采购量240吨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的质量监督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
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
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36个月)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含PE复合管)管材的供货业绩;
投标人履约信誉良好,近3年在工程项目过程中无投标人自身过错引起的诉讼案件及与业主纠纷。
3.2本次招标只接受PE管生产企业投标,不接受中间供应商、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代理公司在开标前统一查询,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时同时提供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所需的资料:见附件1,所需资料装订成册,报名时同报名资料一起提交招标代理公司。
3.4投标人申请人在报名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在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官方网站未有限制其投标资质(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6同一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四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7年 6 月 19 日至2017 年 6 月23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件(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郧阳区城关镇城北东路9号,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6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7月18日09时(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xzbzx.cn/)上发布。
报名监督电话: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719-7228333 财务室:0719—7306683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十堰市郧阳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张浪
联 系 电 话:1359790993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路5-2号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基地北主楼2单元12层04号
邮 编:441400
联 系 人:程周
电 话:13554282152
传 真:027-81813065
日 期:2017年6月19日
附件1: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格式
申请书
郧阳区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现申请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单位
年 月 日
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查询工作的规定》,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需提供以下资料:
1.查询申请书(加盖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则不需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