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武穴市余川王宪、梅川宋冲等水厂管网延伸工程施工已由 鄂发改重点 以(【2008】50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武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及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武穴市 ,建设内容为 武穴市余川王宪、梅川宋冲等水厂管网延伸工程施工 新建工程。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招标控制价 529.02271 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三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项目经理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2投标人须提供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员资格证明资料( 2014 年度)方可参加报名;
2.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2.4投标人必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2.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的 水利水电 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禁止投标处罚期内的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将被取消中标权利;
2.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须在近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集中查询,以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时间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时间为准;
2.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议;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6 月 4 日至 2014 年 6 月 10日, 每工作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 2:30时至 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在 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事处(办事处: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院内一楼)持以下证书(资料)原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二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备查(若非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需另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①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②建造师注册证书、五大员证书;③网员资格证明;④法定代表人或建造师身份证;⑤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⑥外省来鄂投标人需另提供在鄂备案登记证明。
安全生产许可证因年检不能递交原件的,若在有效期内,可提供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若超出有效期的,除能够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年检已经合格的证明资料外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伍仟元 ,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五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收取(支付方式:银行汇款)。投标人必须在2014年 6 月 22 日17:00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帐户(以银行到账回执为确认凭证),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42001676208059171717,开户银行:建行湖北武穴市支行,行号:105533262007。投标人在汇款时请注明:“ 武穴市余川王宪、梅川宋冲等水厂管网延伸工程施工 ”项目投标保证金。
未按规定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为无效投标人。
4.4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6 月 25 日 9 时30分,地点为 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武穴市玉湖路60号)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招标公告在《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武穴市水利局
联 系 人:孙明
电 话:1380725065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一路武大科技园兴业楼北楼二单元1204
联 系 人:任俊
电 话: 027-81813065
2014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