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郧阳区子胥水厂供水工程第五标段(四次)的初步设计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堰市水利水电局以十发改审批【2015】111号文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郧阳区子胥水厂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人为郧阳区子胥水厂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第五标段:郧阳区子胥水厂K9级球墨铸铁管采购。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5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的质量监督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
(3)球墨铸铁给水管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如卫生许可批件审批权下放的,则提供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审批权下放的文件和审批权下放后审批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
(4)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K9级球墨铸铁管材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为准)。
3.2本招标项目其他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在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官方网站未有限制其投标资质(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5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郧阳区分中心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件(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郧阳区城关镇城北东路9号,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6楼)。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上午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郧阳区分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xzbzx.cn)、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hbyx.gov.cn)、《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http://www.hbjhzx.com)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郧阳区子胥水厂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郧阳区水务局
联 系 人:明先生
电 话:0719-722116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一路武大科技园兴业楼北楼二单元1204
联 系 人:付先生
电 话:15171339567
传 真:027-81813065转805